山东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、泰安市佛教协会会长、泰安普照寺住持 释大悲
全国宗教界深入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通过学、查、改等一系列扎实安排,推动教职人员素养全面提升。我全程参与此次教育活动,结合泰安佛教实际与自身修学履职经历,对这十二字要求有了更为深刻的体悟。这十二字层层深入、环环相扣,既指明了我们日常修学的基本路径,也为新时代泰安佛教坚守初心、担当使命、行稳致远提供了清晰指引,更与泰山佛教“圆融共生、慈悲利他”的传承脉络高度契合。
一、学法规:筑牢思想根基,明晰行为底线
法规不仅是外在约束,更是保护我们清净修行、守护道场和谐的“安全网”,更是推动泰安佛教健康传承的“压舱石”。作为泰安市佛协会长,我深知法规学习不是形式,而是要真正入脑入心。为此,我们组织全市佛教界教职人员系统学习宗教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泰安佛教场所管理实际,开展案例剖析、交流研讨,摒弃“学法规是走过场”的错误认知。我们结合泰山经石峪《金刚经》摩崖石刻所承载的佛教中国化历史智慧,引导教职人员明白,依法修行、依规办教,既是对信仰的坚守,也是对泰山佛教文化的传承。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,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,唯有学深悟透法规精神,将其融入道场管理、日常修学的每一个环节,才能筑牢思想的“防火墙”,明晰行为边界,为后续持戒修行、服务信众打下坚实基础,也才能守护好泰安佛教来之不易的和谐局面。
二、守戒律:践行知行合一,守护清净初心
学是知之始,守是行之成。戒律是信仰生活的具体体现,是佛教徒的立身之本,更是防非止恶、维护团体和合的重要保障。我始终以“以戒为师、以律护心”为准则,带头持戒修行,在日常早晚课诵、道场管理、信众接待中,严格恪守清规戒律,不越雷池、不踩红线。期间,我们组织全市教职人员对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,聚焦日常修行中的细节问题,及时整改不足。结合泰安佛教各寺院实际,我们完善了道场管理制度,引导教职人员在饮食、起居、诵经、弘法等每一件小事上谨慎用心,让戒律成为日常行为的自然流露。我深刻体会到,守戒不是被动遵从,而是主动践行,唯有常怀敬畏之心,坚守清净初心,才能规范个人言行、维护道场清净,才能赢得信众的信任,凝聚起泰安佛教界的合力,让泰山佛教的清净家风得以传承。
三、重修为:聚焦内在提升,锤炼信仰品格
学法规、守戒律是外在规范,重修为则是向内用功的核心,是修行者的终身课题。我始终认为,修为的提升不在于空谈理论,而在于躬身践行,体现在待人接物的真诚中、面对境界的从容里,更彰显于服务众生、回馈社会的担当上。近年来,我带领泰安市佛协深入挖掘泰山文化与佛教文化的融合点,参与“儒家文化与宗教中国化”研讨会,推动佛教文化与本土文化深度融合;带头开展慈善救助,组织佛教界捐赠善款助力公益事业,践行“慈悲利他”的教义理念。修为的提升非一朝一夕之功,在日常修学中,我坚持精进不怠,不断磨砺心性、涵养品德;在履职中,我倾听信众心声,协调解决信众急难愁盼问题,努力提升引领信众、服务社会的“硬实力”。我深知,唯有每一位教职人员都注重内在修为,才能让泰安佛教的信仰根基更加牢固,才能真正践行“大悲为根本”的修行初心。
四、树形象:彰显整体风貌,担当时代使命
个人形象与集体声誉紧密相连,每一位泰安佛教教职人员的言行,都在无声地塑造着佛教在社会中的整体印象,更关乎泰山佛教文化的对外形象。我始终强调,树立良好形象,并非刻意表现,而是内在修为的自然外化,是依法持戒、慈悲利他的真实体现。结合泰安佛教实际,我们引导教职人员以庄重言行传递正道,以慈悲态度温暖他人,以守法持戒展现当代宗教界的良好风貌;依托泰山佛教文化资源,规范道场建设,弘扬优秀佛教文化,让信众在修学中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,让社会各界了解泰安佛教的正能量。此次教育活动让我更加明确,树立泰安佛教良好形象,既是对每一位教职人员的基本要求,更是我们顺应时代发展、推进佛教中国化实践的具体行动,是我们守护泰山佛教文化瑰宝、服务泰安社会发展的责任与使命。
此次教育活动,是一次思想的洗礼、修行的锤炼,更是一次责任的重申。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十二字是完整的修学链条,必须贯穿于日常、落实于点滴。未来,我将继续带头深化学习、严守戒律、精进修为、树立标杆,带领全市佛教界教职人员,立足泰安实际,深挖泰山佛教文化内涵,践行慈悲利他理念,积极服务社会、回馈大众,努力推动泰安佛教健康有序发展,为树立泰安佛教良好形象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全部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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